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
引进计划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场),开发区、高新区: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近期将组织开展2019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具体条件
申报2019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应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东海县各类企业工作或开展自主创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985高校、211高校、“双一流”中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名校优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主创业的引进人才,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且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社保等相关手续。
2.企业引进的人才,已与东海县企业签订工作合同,且确保自接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企业工作2年以上。所在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账在200万元以上(不含部省属国有企业、外地民营企业在东海设立的分公司)。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资助对象,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创办的企业,不受注册资金限制。
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以及市县引才计划的人才不再列入资助范围。申报2019年省、市“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的,不能申报。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不列入资助范围。企业博士不能与生活补贴重复享受。
二、遴选程序
苏北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由市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材料申报。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申报。申报人所在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统一报送企业所在县区人才办进行初审,于11月1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提交县人才办。(东海县政府A409室,联系人:周鹏翔,联系电话:18360660560,邮箱:dhzzbrck@163.com)
2.受理核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负责受理各县区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企业和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组织评审。市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提出拟资助人选。
4.社会公示。市人才办在连云港党建网、“花果山英才”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对拟资助人选进行公示。
5.发文确定。对于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文确定资助对象,下拨相关经费,并上报省人才办备案。
三、申报所需附件资料
申报需提供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
1.自主创业的引进人才。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附本)和工商注册登记资料(证明登记时间)、公司章程、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用工有关证明材料。
2.企业引进的人才。还需提供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则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企业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等。
附件资料按照上述顺序用A4纸正反复印,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实施苏北急需人才引进计划作为加快本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机遇,精心谋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提高申报质量。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核查申报材料,严控申报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3.规范资金管理。要按照《关于印发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行〔2016〕42号)要求,坚持专款专用,加强对引才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县人才办咨询电话:0518-87237061
附件:1.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自主创业类)
2.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企业引进类)
3.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4.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