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公司)院行社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县各人民团体,县各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党组):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29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具体条件
申报2018年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应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连云港市各类企业工作或开展自主创业,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名校优生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自主创业的引进人才,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投资不少于30万元,且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社保等相关手续。
2.企业引进的人才,已与苏北企业签订工作合同,且确保自接受资助当年起全职在企业工作2年以上。所在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账在200万元以上(不含外地企业在苏北设立的分公司);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资助对象,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创办的企业,不受注册资金限制。
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以及市县引才计划的人才不再列入资助范围。申报2018年“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的,不能申报。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如确为苏北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急需的人才,需报省人才办审核同意。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1、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网上申报评审系统( http://xmsb.jsrcgz.gov.cn)统一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填写纸质申报书(用word文档填写,A4纸正反打印,详见附件1、附件2)。
2、组织评审。由申报人所在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统一报送县人才办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由市人才办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提出拟资助人选,上报省人才办。
3、时间安排。网上统一申报时间为:
三、申报所需附件资料
申报需提供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所属权证明、在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和资历的证明材料、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获得的各级奖励(认定)和所建各类平台载体资料。
1、自主创业的引进人才。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附本)和工商注册登记资料(证明登记时间)、公司章程、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用工有关证明材料。
2、企业引进的人才。还需提供与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知识产权使用协议书、薪酬或股权证明、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则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企业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等。
附件资料按照上述顺序用A4纸正反复印,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核查申报材料,严控申报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申报。
县人才办咨询电话:0518-87237061
附件:1、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自主创业类)
2、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企业引进类)
3.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
东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