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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村事民意面对面”工作法(青湖镇党委)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2-21 10:19:32

          2012年,青湖镇党委积极创新基层民主管理有效形式,在全镇各村推行以“一通报、两质询、三公开、四参与”为主要内容的“村事民意面对面”工作法,促进了基层和谐,维护了农村稳定,加快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一通报”晒业绩,让干部干得敞亮。每季度最后一周,各村组织开展“村事民意面对面”交流会,村党支部书记通报本季度村两委班子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下季度工作计划进行阐述。通过工作成效的阶段性展示,晾晒了工作实绩,进一步引导村支两委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两质询”听民意,让村民问得明白。参会代表对村支部书记报告的内容、对报告中未涉及但群众关心的事情进行质询,村干部能当场解答的即时解答,不能即时作答的会后5天内给予解答,并报党委备案。通过群众“1+x自主点题”,关心什么问什么、质询什么,干部做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切实保障了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有效的实现了党内外民主监督。

“三公开”重践诺,让上级看得清楚。会议相关事项提前公开,会议前3天将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相关议题等在公示栏和村广播里进行告知,扩大会议知晓面。会议过程公开,除约定人员参加外,所有村民均可随时参会,旁听会议全过程,并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执行结果公开,对村支部书记当场表态的事项、完成时限、会后研究的改进措施,以及下季度工作计划等情况,于会后5日内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确保面对面承诺内容得到真正落实。

“四参与”全覆盖,让群众走得进来。镇领导、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必须参会,且村里的党员和村民代表不少于应参会人员总数的70%,同时动员鼓励村民主动参加,尽可能扩大参会人员的覆盖面,有效维护了镇党委、村支两委、村民各方的权利,增强了各方的认同和互信。

该工作法实施以来,全镇共解决群众矛盾纠纷56起,为民办实事130余件,从横向上拓宽基层民主建设空间,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全镇80%以上的行政村由过去的农户多次上访变为零上访村,有力促进了全镇农村民主管理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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