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 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保障作用,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制度要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目的就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目的就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因此,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时,首先必须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这一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内在地包含了贫穷、平均主义和两极分化都不是社会主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思想。因此,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服务。我们所有制度包括所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设计与出台,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一大前提。否则,我们的制度就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不相容。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必须进一步弄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四个概念的内涵及相互关系。“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四者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一方面,“主义”是管总的,它规定了“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性质和方向,并通过它们来体现,来发挥引领与规范作用。“主义”不是“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简单集合,更不是单纯的符号和标识。“主义”蕴含着党的性质、宗旨、纲领、理论、路线,是全党的共同信仰、共同理想、共同目标的集中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国家的灵魂,昭示党和国家的性质,指引社会发展的方向,凝聚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另一方面,“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是“主义”的具体支撑和实践载体,离开这三者,“主义”就会变成空洞的口号。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只有从这样的层面来理解,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地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坚持和完善制度体现在各个领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从各个领域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首先体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上。经济制度是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区别不同社会形态的基本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经济制度的基础,并决定经济制度的性质、社会生产的目的和任务、社会产品的分配形式等。任何社会的经济制度都处于各种制度的核心地位。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在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时,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阐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时,强调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方面,我国实行的是建立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根本制度基础之上并与之相适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人民政权的组织形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体或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资产阶级议会制度有着根本的不同。不仅两者所服务的国体不同、阶级基础不同,并且组织与活动的原则也根本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体人民依照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则是我们的基本政治制度。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方面,我国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方面,我国坚持公平正义,倡导和谐互助的社会理念,正视社会差异,扶助困难群体,激发社会活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和完善制度重在改革创新各项具体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在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必须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不断完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重在改革创新各项具体制度。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但同时应看到,我国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十分重要。我们必须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同时必须明确,我们所说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决不是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为了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我们应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只要正确处理坚持根本制度与坚持和完善具体制度的关系,在坚持中不断改革创新,我们就能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2012年11月27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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