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育
江苏东海县加快机制创新 激活现有人才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06-12-07 00:00:00
一是通过创新良好的选拔任用机制激活人才。县委积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不同人才的性质、特点和用人的不同标准,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用人机制,为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近几年,推行了县级机关中层干部全员竞争上岗,实行“零起点”竞争;每年都在全县开展“荐才月”活动,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乡村科技优秀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及优秀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在连云港市率先专门公开选拔女乡局级领导干部;在全省率先公开选拔50名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在全省率先公开选拔了15名农村中小学校长。通过这些开放性的的办法,选拔使用了一大批优秀现有人才,激发了他们的工作活力。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该县做到破格使用,不惟学历、资历,打破身份、所有制等限制,消除人才使用的体制性障碍,做到“不拘一格降人才”。
二是通过创新动态的激励机制激活人才。激活现有人才的关键,是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该县主要建立了两种机制。一种是赏罚分明的奖惩机制。近几年,先后制定了《关于重奖有功科技人员的若干规定》、《关于提高科技人员待遇的补充规定》,以及有关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情况的奖惩标准,通过奖金、津贴等发放,拉大奖惩档次,拉开收入差距,体现赏罚分明。对科技成果的持有者,鼓励其以知识资产入股等形式参与分配,充分体现知识的价值。县里还先后成立了“经济技术咨询研究中心”、“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等机构,并通过召开“科技英才会”、“献言献策会”等活动,畅通现有各方面人才参政议政渠道,让优秀人才参与政治、参与决策、参与管理,提高优秀人才的政治地位。各乡镇普遍实行了工作岗位目标抵押金制度,量化目标责任考核,凭实绩用人才,形成了奖勤罚懒的机制。另一种是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积极通过选派县乡机关干部外出招商引资、选派村干部带领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科技大比武活动等方式,展现现有人才的才华,为优秀现有人才提供“上”的机会。同时,还探索制定了领导干部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开展“十佳”、“三差”单位评选活动,挑出不胜任现职的人员,疏通他们“下”的渠道。
三是通过创新宽松的环境机制激活人才。近几年,县委建立了高层次拔尖人才联系点制度,定期开展活动。实行了县领导与优秀人才对话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彼此沟通心理。全县各单位都着力为现有人才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努力做到用事业留人,使人才“不忍心”走。县里还积极为现有人才办实事,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到 “四个优先”,即优先解决住房,优先安排家属、子女就业、入学,优先落实知识分子的工资待遇,优先组织部分高中级知识分子进行体检,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体贴他们,用感情留人,使人才“不愿意”走。在收入分配、奖励、福利等方面,县委规定,凡给予外来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样一律适应于现有人才。对于高层次优秀现有人才,对其收入实行最低保护政策,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年收入分别不低于全县城镇职工上年度收入平均水平的2倍、4倍和6倍,真正做到了用适当的待遇留人,使人才“不想”走。
二是通过创新动态的激励机制激活人才。激活现有人才的关键,是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该县主要建立了两种机制。一种是赏罚分明的奖惩机制。近几年,先后制定了《关于重奖有功科技人员的若干规定》、《关于提高科技人员待遇的补充规定》,以及有关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情况的奖惩标准,通过奖金、津贴等发放,拉大奖惩档次,拉开收入差距,体现赏罚分明。对科技成果的持有者,鼓励其以知识资产入股等形式参与分配,充分体现知识的价值。县里还先后成立了“经济技术咨询研究中心”、“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等机构,并通过召开“科技英才会”、“献言献策会”等活动,畅通现有各方面人才参政议政渠道,让优秀人才参与政治、参与决策、参与管理,提高优秀人才的政治地位。各乡镇普遍实行了工作岗位目标抵押金制度,量化目标责任考核,凭实绩用人才,形成了奖勤罚懒的机制。另一种是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积极通过选派县乡机关干部外出招商引资、选派村干部带领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科技大比武活动等方式,展现现有人才的才华,为优秀现有人才提供“上”的机会。同时,还探索制定了领导干部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开展“十佳”、“三差”单位评选活动,挑出不胜任现职的人员,疏通他们“下”的渠道。
三是通过创新宽松的环境机制激活人才。近几年,县委建立了高层次拔尖人才联系点制度,定期开展活动。实行了县领导与优秀人才对话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彼此沟通心理。全县各单位都着力为现有人才营造团结、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努力做到用事业留人,使人才“不忍心”走。县里还积极为现有人才办实事,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到 “四个优先”,即优先解决住房,优先安排家属、子女就业、入学,优先落实知识分子的工资待遇,优先组织部分高中级知识分子进行体检,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体贴他们,用感情留人,使人才“不愿意”走。在收入分配、奖励、福利等方面,县委规定,凡给予外来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样一律适应于现有人才。对于高层次优秀现有人才,对其收入实行最低保护政策,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年收入分别不低于全县城镇职工上年度收入平均水平的2倍、4倍和6倍,真正做到了用适当的待遇留人,使人才“不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