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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县2012年度市第四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2-04-21 00:00:00

关于做好我县2012年度市第四期“521工程”

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实施连云港市“521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大对“521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活动的支持力度,加快提高他们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市人才办《关于做好市第四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申请对象为连云港市第四期“521工程市级知名专家(第一层次)和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特别优秀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也可适当申报。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二、项目资助重点

1、自然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瞄准国际国内科学发展前沿的研究项目以及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中关键科学问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等。

2、农业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领域: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开发、应用和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重点新产品研制项目等。

3、文化和社会科学领域:重点资助围绕建设文化强市以及沿海开发和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开展的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等。

4、医药卫生领域:重点资助重大临床应用项目等。

5、优先支持企业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培养对象与企业联合研究的项目,优先支持培养对象研究成果转化项目,优先支持未列入其他资助的新项目。

所资助项目的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资助标准

第一层次的培养对象,以10万元为平均数,市人才办择优给予8-2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二层次的培养对象,以5万元为平均数,市人才办择优给予3-8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第三层次的培养对象,以3万元为平均数,市人才办择优给予2-5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的申报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市“521工程培养对象,动员培养对象对照项目资助重点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谋划申报项目,积极做好资助项目申报工作。要帮助培养对象协调解决项目申报中存在的问题,力争人人都有申报项目,使我县申报的项目数及资助金额走在全市前列。

2、申请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齐全完整,并且经费预算合理。申报的材料主要有:

1)《连云港市“521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二份,见附件1),并附电子版;

2)《连云港市“521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请认真填写,限300字以内,见附件2),并附电子版;

3)其他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厅)级重点项目的申请项目要提供项目批件,自选申请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请人获市(厅)级以上主要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3、申报材料(1)、(3)要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3)。

4、请各有关单位于201231前完成申请上报工作,并将申请人的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人才科(县行政中心大楼627),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宏艳,联系电话:87237061,电子邮箱:dhzzbrck@163.com

附件:

1、连云港市“521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

2、连云港市“521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3、连云港市“521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材料袋封面

4、东海县入选市第四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人才名单

                       

                     

                 东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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