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库和高校院所科研资源信息库(2分),遴选发布高校先进技术成果50项(2分)。
2、会同县人才办,组织实施、受理指导重点人才项目申报,申报省“双创人才”7人以上(5分),力争获批2人(4分)。配合做好省第八批 “科技镇长团”选派工作(1分)。
3、制定出台孵化器管理办法和鼓励孵化器发展政策意见(2分)。推进高新区及科教园区省(市)孵化器(创业中心)创建工作,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新增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3分)。
4、制定实施企业研发平台升级计划(1分),新培育市级以上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5分),新建企业研发机构10个(5分)。
5、启动建设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东海工作站(1分)。牵头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3次以上(2分),新建校企联盟20个(4分),签约产学研项目20项以上(4分),实施产学研联合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项(5分)。
6、配合人才办做好2013—2014年度县(市、区)人才工作考核准备工作(2分)。
7、协同开展人才工作入企服务日活动,集中走访调研100家重点企业,定期跟踪服务其中50家,编印人才科技政策汇编(5分)。
8、承办1期人才沙龙(2分)。
9、指导帮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20人以上,其中领军人才3人(6分),聘任“科技副总”10名(4分)。
10、结合部门职能,开展特色性或创新性人才工作(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