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项目申报指导服务,组织申报省“双创计划”等人才项目20个以上,其中“双创计划”7个,力争获批2个。
2、做好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选派工作。
3、实施智慧科技工程,建立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库和高校院所科研资源信息库。
4.、联动落实市“三百引才工程”,指导企业科学设置高层次人才职位40个,并组织参加省市大型人才交流活动。
5、打造石英制品深加工、水晶工艺品设计研发培训创业平台,建设车轮仿真设计测试平台,获批市级以上平台1个、国家CMA认证1个。
6、建立实施科教园区研究机构目标管理机制,依托建成6个院企联合实验室,年内实现科技成果转化5项。
7、制定出台孵化器管理办法和鼓励孵化器发展政策意见。推进高新区及科教园区省(市)孵化器(创业中心)创建工作,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新增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
8、制定实施企业平台升级计划,因企制宜推动“五有”建设。
9、培育市级以上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新建企业研发机构10家。
10、组织开展校企产学研对接活动3场以上,新建校企联盟20个,签约产学研项目20项。
11、启动建设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东海工作站。
12、集中开展“人才服务进千企、三送一帮促转型”活动,走访调研100家重点企业,定期跟踪服务50家,编印发放人才科技政策汇编。
13、组织重点企业走进高校院所,遴选发布高校先进技术成果50项,实施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10项,帮助企业聘任“科技副总”10名。
14、开办人才沙龙,开通人才微信、微博,为人才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年内组织开展交流活动2次以上。
15、开展年度“十大创新人物”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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