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党建三问”,振聋发聩、催人深思。中组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各地迅速行动起来,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从本期开始,本报推出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评论两篇,敬请关注。
党的建设是中国革命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伟大工程”,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保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再次强调,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出发,“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这对于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反观现实,有些地方、单位和领导干部不愿、不想、不会、不敢抓党建工作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认为经济工作才是“硬的”,党建是“软的”、“不抓不显眼,抓了不长脸”,甚至把两者对立起来,让党建为发展“让路”;有的存在对付、应付思维,满足于一般性号召和表面功夫,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细、抓而不实、抓而不长,看起来在管党治党,但没有管到位上、严到份上;有的只管业务看不见党务,既很少花心思和精力去抓党建工作,也难于把党建优势运用到业务工作上来;还有的担心管得过严,会束缚手脚、影响活力,激化问题、引发矛盾,怕得罪人、当老好人,等等。这些问题,既不符合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方针,也与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现实要求格格不入,根本是对抓好党建在思想上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在工作中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
在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绩坐标中,“党建”应当占有突出重要的地位。这是履职尽责的本来要求,是为党兴党的政治责任。正如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的,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抓好党的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展经济、繁荣文化、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一切事业的发展,各项政绩的实现才能获得最根本、最核心的保障。忽视党的建设,执政能力弱化、干部风气不正、腐败问题丛生,再好看的经济数据,也难以持续经久,也不一定转化为群众对党的执政认同,最终也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句语重心长的问话,深刻揭示了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党建政绩与其他政绩的关系,值得我们深刻警醒与反思。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发展是要务,抓党建也是本职;党建抓好了,是实实在在的政绩,而且是最大的政绩。
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强调从严治党。我们党正担负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任,同时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只有重视管党治党、坚持真管真严,才能清醒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使党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有序扎实推进。事实上,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越来越多、党内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已经暴露出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的问题。“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突出党建政绩,强化党建责任,十分现实而紧迫。
“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就是要充分发挥政绩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引导和督促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对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加大党建考核权重。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都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建出问题是渎职”的理念,做到聚精会神抓党建,把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党委(党组)书记都要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敢担当、认真管、实在严,推动各项举措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党委(党组)成员都要履行好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通过严格考核、严格责任,夯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让党建这一最大政绩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5年1月9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