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客观反映选人用人整个过程,有利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认识全程纪实的必要性。一是能够提前预警。干部选任过程中,有的领导凭个人感情不负责任地推荐干部,有的在考察汇报时只说好话不说问题,有的在审核时不严格把关。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让参与其中的每个人都留下“痕迹”,能增强选人用人者的责任意识,约束其在推荐干部、考察干部、讨论干部、任用干部等各个环节保持公道正派,做到谨慎从事。二是利于及时纠偏。一些地方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执行程序不严,存在搞变通或是缺位现象,由于得不到及时纠正,最终很容易造成选人用人失误。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选人用人各个环节步步推进,环环相扣,能够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及时纠正错误、减少负面影响。三是便于事后追责。有的地方选人用人工作明显出了问题,甚至出现了“带病提拔”现象,但由于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缺乏明确的书证记录,难以界定造成工作失误的具体责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形成了一个全程监控链式体系,留下了详细的记录资料,便于事后组织上追究违规人员责任。
增强全程纪实的操作性。要充分发挥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的作用,在制度设计时必须坚持全面客观、于事简便的基本原则。全程纪实既要避免粗枝大叶,又要避免过于繁琐。针对平时干部选拔任用大多是批次调整的实际,可实行“批次纪实”与“个人纪实”相结合,做到“一人一表,一批一档”。在批次纪实时,要具体记录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相关情况。在个人纪实时,要突出记录个人基本情况、履行选拔任用各个程序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情况等。规范记录内容。如在批次纪实时,讨论决定环节主要记录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决定的时间、地点、到会人数、讨论发言情况、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个人纪实时还要记录考察组意见、考察和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查核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情况等需要说明的一些特殊情况。明确记录人员。要明确责任主体,明确规定每个环节由谁来记录,该记录些什么内容,各环节的具体记录要由相关责任人签字负责。
保证全程纪实的严肃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关键是记录要“实”。记录人员要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作好各个环节的记录。要明确规定在记录过程中失误失职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在记录过程中隐瞒事实、作虚假记录的相关人员严格追究具体责任;对在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纵容包庇不实记录的审核人,要严格追究其领导责任。要强化全程纪实结果运用,凡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的,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厘清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予以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作者系湖北省红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4年9月29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