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宣言书”、“动员令”。干部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骨干力量,是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向前发展的主力军。组织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紧扣习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0字好干部标准,把善于推动改革发展的好干部看清、选准、用好,促使各项改革事业生生不息、蓬勃发展。
创新培养,让想改革的干部成为“行家里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明确要求,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改革能力。组织部门承担着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任,必须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教育干部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抓住机遇、用好机遇,走出头脑里的“深水区”,敢涉改革的“深水区”,努力把各级干部打造成为深化改革的中流砥柱。要广泛凝聚改革共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分级分层分类抓好市管干部、科级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三个层面轮训,让广大党员干部常补精神之“钙”,高擎理想之旗,解决好少数党员干部安于现状不想改、畏首畏尾不敢改、视野狭窄不会改的问题,形成全面深化改革的行动合力。要大力实施干部境外培训和上挂下派两个“千人行动计划”,重点围绕“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自由贸易港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等主题开展境外培训,培养干部全球思维和战略眼光。充分利用苏州工业园、中新天津生态园、广州知识城等中外合作基地,有效统筹知名高校国际师资力量和培训项目,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成功经验,将海外课堂搬到“家门口”。坚持把改革一线作为锻炼干部的“磨刀石”,选派干部到炼化一体化项目、连云新城、海滨大道、旧城改造、乡镇园区等改革攻坚一线培养锻炼,推动各级干部积极投身火热的改革实践,在实践中接地气、增阅历、长才干、出实绩。组织干部到上级机关、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城市、苏南园区等地挂职,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协调相关地方选派干部来连云港挂职,以干部交流带动信息流通,将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有效提升干部协调各方关系、统筹各方资源的意识和能力。
改革考评,让真改革的干部及时“浮出水面”。每一轮的重大改革,都需要一批干部冲锋在前、披荆斩棘。当改革先行者面临困难、遭受非议时,需要组织部门做好坚强后盾,旗帜鲜明地为他们撑腰打气、保驾护航。能不能抓好改革,也是考察干部的“试金石”。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任用的导向作用,把在改革上有胆识、有魄力、有办法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就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要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按照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干部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加大生态效益、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干部的实绩,真正让干部甩开膀子、轻装上阵,淘汰那些拿原则作交易的“投机”干部,口惠而实不至的“广告”干部,只会当官不会做事的“花瓶”干部。要改进民主推荐测评。民主推荐测评是干部工作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的重要制度安排,但简单地以票取人,容易让投机钻营者钻空子,让拉票贿选者占便宜,客观地还会助长“老好人”风气。比如,一些从工作出发、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有时会丢失一些选票;少数奉行“多种花、少栽刺”处世哲学的干部,平时心思不放在工作上,却放在琢磨关系上,虽然工作业绩平平,有时得票却很高。针对这些问题,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对民主推荐进行了合理定位,将其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发扬民主结合起来,重票不唯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把干部得票情况与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综合起来分析。正常情况下选人用人要从得票靠前的干部中去选,但得票多少只能作为重要参考,不能作为唯一依据,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对那些改革成效好、创新能力强、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的个性鲜明的干部,坚持全面分析、综合考虑,让改革者有全身谋事之心而无侧身谋人之虞,为改革型干部“撑腰壮胆”。对那些信奉“多种花、少栽刺”、不坚持原则、不敢得罪人的“老好人”,即使得票再多也决不使用。要增强竞争性选拔工作科学性,合理确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对象、范围、规模,科学设置资格条件,改进考试测评方法,注重考试、考察、考核相结合,防止“高分低能”“一考定音”、以分取人等问题。注重有效配置和运用干部资源,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同时,注重充分调动各年龄段干部工作积极性。
坚持导向,让善改革的干部始终“大有市场”。选准用好干部,就能够起到推进改革、凝聚党心、鼓舞人心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近年来,连云港市坚持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认、重基层“四重”选人用人导向,为沿海开发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今后,要继续深化“四重”导向,形成制度体系,选拔干部时重点向在攻坚项目率先破题、拆迁一线打开局面、致富群众走在前列的干部倾斜,市级机关领导干部优先从基层以及承担发展重任的重点板块、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选拔,形成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用人导向,让干部在机遇面前,积极作为、果断出击;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敢于碰硬;在风险面前,敢作敢为、敢担责任,遇到困难不回避,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干得好。特别注重把政治上强、能够驾驭全局、敢抓敢管的干部,选配到“一把手”岗位,打造一批改革创新型领导团队。旗帜鲜明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对非主观原因造成改革失败、创新失利的干部,不打板子、不扣帽子、不装袋子,让干部即使在工作上苦一些累一些,但决不会在精神上受苦受累。对因改革而得罪人,被诬陷举报的干部,及时查核、澄清事实、主持公道,还干部清白。要严管干部保障改革成效,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三责联审、谈心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定期分析干部的思想、工作状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意见,凡是违规违纪选拔任用干部,凡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凡是私自说情、打招呼干预选拔任用干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行为,专项整治超编制、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严肃查处绕圈子进机关、冒充人头吃空饷、改学历改经历改年龄等违反组织人事制度的行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及时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加快形成“让善于推动改革发展的人上,不会推动改革发展的人让,阻碍改革发展的人下”的浓厚氛围。
(本文刊发于2014年第6期《党课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