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位于北京东郊的全国组织干部学院里,有19间教室都满满当当坐着学员,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热烈地交流着。他们正在就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展开分组讨论。
这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之际,在中央颁布修订的《条例》后不久,中组部组织开展的全国组织部门学习贯彻《条例》集中培训班的最后一期。今年2月18日至4月30日,培训班共举办了12期,中央和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及干部处长、监督处长,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长以及中组部机关跟班人员共4230人在此轮训一遍。
深化认识 统一思想
为做好干部选任工作找到基本遵循
“中组部直接培训县委组织部长,对我们来说是最好的业务培训。”接到培训通知时,云南省嵩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文斌颇感意外,又十分惊喜。
这次培训范围覆盖全国组织系统各级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业务骨干,重视程度和参训规模前所未有。特别是“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培训到县委组织部长,把中央的新精神、《条例》的新规定原汁原味一贯到底,避免了层层传达培训产生的“信号衰减”。
对于全国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来说,这次培训“就像一场及时雨”。“中央在年初颁布《条例》,中组部立即组织大规模的集中培训,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和平感到。
培训班规格高、规模大、启动快。马年春节刚过就开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赵乐际在第一期培训班开班式上作了动员讲话,讲话录像在随后11期的培训中播放给学员观看。
“乐际部长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性强,充满辩证精神,听了很受启发。”大家一致认为,这篇讲话既是动员令,又是辅导课,更是工作指南,帮助大家深化了对《条例》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培训班上,中组部有关负责同志、干部一局和干部监督局有关同志就学习贯彻《条例》、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
中央为何要对2002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修订?《条例》有何新亮点、新特点?通过学习,大家逐一找到了答案,廓清了模糊认识。
“《条例》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全面改进完善,是一个充满改革精神的好条例。”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方志立认为,学习《条例》就是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 (下转第二版)“《条例》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全面改进完善,是一个充满改革精神的好条例。”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方志立认为,学习《条例》就是用中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的过程。
“干部一局有关同志就《条例》做的专题辅导内容丰富、讲解透彻,听了以后心里更亮堂了。”甘肃省通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史炬炜说,通过培训,对怎样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怎样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怎样深化改革、解决“四唯”问题,怎样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等重大问题,理解和把握更全面更准确了,为贯彻落实打牢了正确的思想方法基础。
学习培训过后,学员们加深了对《条例》基本精神的领会,在干部工作如何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统一了思想,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找到了基本遵循。
释疑解惑 交流碰撞
为解决实践中的难题找到答案
“二次推荐应什么时候进行?”“领导干部‘本人成长地’如何界定?”“没有配偶子女,但父母长期在国外,这样的干部算‘裸官’吗?”……
这是在培训班专门设置的互动课堂上,学员们结合实际工作提出的问题。这些问题经汇总梳理后,由干部一局、干部监督局直接参与《条例》修订工作的有关同志到场答疑,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互动问答。为让来自各地的组织部长相互启发碰撞,交流经验,每期培训班还安排了两次分组研讨和一次全班汇报交流。这样的课程安排,让学员们感觉“很解渴”。
“民主推荐既可以按以往做法,先进行会议推荐、再个别谈话推荐;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经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后,再进行会议推荐。这样规定,有利于实现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民意的基础性作用和人岗相适要求的有机统一。”“任前考察主要是发现问题、严格把关,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报告,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像这样“很细很实很管用”的“实招”,在这次培训中还有很多。
“培训在解读《条例》的同时,还教了方法,并引导启发大家互相学习借鉴。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帮我明确了工作思路。”云南省弥渡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富感到,对《条例》具体规定的认识更加清晰透亮,豁然开朗,坚定了贯彻执行的信心和决心。
紧凑务实的培训课程,餐前饭后的交流研讨,让学员们热情迸发。海南省儋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廉芬说,这次培训给她带来了不少启发,虽然在参训前已准备好发言材料,但材料的空白处又被她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体会。三天培训下来,大家普遍感到,碰撞出了思想火花、纠正了理解偏差,找到了问题答案,明晰了解决办法。
狠抓落实 规范操作
决不能使条例成为“稻草人”
“学习理解《条例》是基础,更重要的是坚决贯彻执行,不能让它成为‘稻草人’。”新疆自治区策勒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伯海说。
培训期间,学员们发扬“安、专、迷”精神,深入研究《条例》的规定和操作细节,积极思考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以确保《条例》落到实处。不少地方和部门制订了贯彻《条例》任务分解表,调整了干部任免工作流程,修订出台相关制度办法。
培训还没结束,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陈高英就形成了如何实施动议的流程图。她提出,动议的流程可分解成“提出启动意见、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初步建议、报告主要领导成员、一定范围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六个步骤。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黄仰辉特别关注干部考察方式的改进。他提出,要改变“不提拔不考察”、“考察就意味着提拔”的状况,可采用列席民主生活会、个别谈话、专项调查、重大事项跟踪考核、年度考核、信访举报等六种途径,建立“六位一体”日常考察模式,长期、多渠道地收集干部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可靠依据。
干部监督也是学员们学习思考的重点。湖北省嘉鱼县在干部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探索,该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袁秋明表示,将根据《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5大环节36个项目“记实链条”,对干部选拔任用实行“痕迹管理”、全程记实。
在集中培训班的良好示范和带动下,各地各部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据悉,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均以不同形式开展了专题学习,不少地方还将范围扩大到地市委书记、省直部门一把手和县、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普遍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条例》集中培训或轮训。
还有不少地方结合解决突出问题启动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湖北省襄阳市从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经排查,确定了266名清理对象,其中255名干部已经由本人辞去或组织免去所担任企业职务。
责任重了,标准高了,问责严了,压力更大了,这是学员们的共同感受。来自全国各地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一致表示,有一份权力就多一份责任和担当,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学习贯彻条例上带好头,做学习精通的模范、做严格执行的模范、做坚决维护的模范,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