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决定取舍,符合条件的就理直气壮地推荐、大胆提拔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推荐、不任用,绝不在原则问题上放水、开口子
要从严规范破格提拔干部的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坚决防止“破格”变成“出格”、以“破格”之名行徇私之实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方面有新举措,在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突出问题方面有新突破,在从严选拔、从严把关、严肃纪律、严格监督方面有新要求。贯彻落实《条例》,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严肃治吏,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
要严把用人标准关。新修订《条例》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围绕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条例》,要把好干部20字标准,作为评价、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遵循,突出信念坚定这个第一位要求,突出敢于担当这个基本素质选贤任能,努力把那些谋实招有办法、干实事有韧劲、抓落实有实效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决不用那些理想信念不坚定的人、宗旨意识不强的人、作风漂浮的人、不敢担当的人、为政不廉的人,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以德为先、改进作风、重视基层的正确用人导向。
要严把资格条件关。《条例》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和七项基本资格,体现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贯彻落实《条例》,要始终坚持用这些基本条件和资格去衡量干部,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决定取舍,符合条件的就理直气壮地推荐、大胆提拔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推荐、不任用,绝不在原则问题上放水、开口子。要从严规范破格提拔干部的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坚决防止“破格”变成“出格”、以“破格”之名行徇私之实。
要严把选拔程序关。程序是《条例》的重要内容,离开了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贯彻落实《条例》,必须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把住“动议”、“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等环节,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对市管干部的任用,坚持做到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群众反映影响任职问题没有核实清楚的、酝酿沟通中意见分歧大的、纪检机关提出意见的不上会;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审批,充分发挥党委集体把关作用,使程序成为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
要严把监督检查关。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保证。要认真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抓好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带病提拔倒查、责任追究等刚性措施的落实,完善用好“12380”举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以认真精神和“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作者系天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4年4月25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