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组工干部”】
努力做“四型”组工干部
温泉镇党委组织委员 李二艳
组织部门是各级党委主管党员、干部、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组工干部肩负着“管人、识人、选人、用人”的神圣职责。因此,相对于一般干部来说,对组工干部的要求就更高更严。组工干部必须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努力成为党性坚强、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无私奉献的新时期组工干部。
做“内外兼修”型组工干部。“内外兼修”是提高组工干部素质的基本途径。一方面,内强素质。组织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组工干部既要认真学习组织工作政策法规,刻苦钻研业务,又要广泛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管理等方面知识,开阔视野,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组织工作的“政策通”、“活字典”和能够胜任其他工作的“多面手”。另一方面,外树形象。由于组织工作的特殊性,组工干部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服务大局自觉、工作当中规范、推进改革坚决、抑制歪风邪气有力,展示出蓬勃向上、奋发进取、勇往直前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其他党员干部群众树立学习的标杆。
做“动静结合”型组工干部。新时期的组工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待工作要有进取心,满腔热情投入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当好一心为民的“服务员”,主动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复杂的环境中接受历练,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尤其是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组工干部更要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克难攻坚,干出一番业绩。同时,由于组织工作的特殊性,组工干部还应该具备淡泊名利的宽广胸襟和海纳百川的气度,胸怀坦荡,既能容人又能容事,“坐”得下身来,“静”得下心来,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不为名利所困,不为物欲所驱。
做“言行一致”型组工干部。“言行一致”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组工干部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组工干部凡事要从党性原则出发,严格按规定办事。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当面说的好听,行动上另搞一套,坚决不能说的一套,做的又一套,要言行一致,说到做到。要坚定理想信念、讲操守、重品行,时时牢记党员身份,要带头做言必信、行必果、言行一致的表率,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始终把自己的思想控制在道德修养准则之内,把自己的言行规范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中,把自己的用权、生活、交往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做“无私奉献”型组工干部。组织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等特点,组织部门的工作性质决定有许多工作任务需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加班加点去完成,选择组织工作就意味着奉献、意味着付出。这就要求组工干部要有敬业精神,主动放弃个人休息时间、放弃一些个人的兴趣爱好,不计得失、无怨工作、无悔奉献,切实做好本职工作。因此,组工干部要自觉地把无私奉献作为党性修养、职业操守的重要内容,努力使自己成为党性最强、品行最正、形象最好、最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的组工干部。只有强化无私奉献精神,才能始终恪守职业道德,特别是面对误解或埋怨时,能以宽广的胸怀坦然处之,时常保持良好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