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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宁 推行村干部“规矩指数”季考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6-05-23 15:19:18

    去年以来,浙江景宁县着力解决村干部管理考评偏软、激励缺乏手段、村干部不讲规矩不作为等问题,全面推行“规矩指数”考评,倒逼村干部讲规矩、有作为。

该县根据村庄规模大小、城乡地域差异、工作难易程度等,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零招待,人口与计划生育,“两违”管理和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维稳,年度村级实事工程和县乡交办重点工作等,因村设置考评重点指标;围绕是否按时按点到便民服务中心坐班、是否执行村务“五议两公开”制度、是否按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是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是否按时参加乡镇会议、村级工作是否规范等设置基础指标,按照百分制量化为“规矩指数”,作为考评依据。同时围绕是否组织或参与越级上访,是否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决定和部署等方面设置“18条红线”,一旦触碰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规范考评程序,突出简便易行特点。该县将考评内容列为条目,按照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1∶2∶3的比例,每季度对村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每季度由乡镇联系领导、住村干部结合村干部日常遵守纪律情况、联系群众情况、工作态度、参会到会和工作执行情况等,进行点评打分;由乡镇党委班子牵头,组成规矩指数考评小组,每半年对村干部工作纪律、廉政情况等进行考评;县委组织部每月不定期通过电话抽查、现场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抽查,确保“规矩指数”考评公平公正及时开展。

将考评结果与村干部日常考核、报酬发放和奖惩挂钩,考评称职以上的,根据年度得分核算发放报酬,并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党员“闪光言行之星”代表,对于成绩突出者,作为乡镇班子的后备人选。对不称职、季度考核连续三次排名末位的,由乡镇进行诫勉谈话,对诫勉无明显变化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工作不能胜任的村“两委”主要干部启动劝辞、免职等程序。去年,该县有23名村“两委”干部受到诫勉谈话,1名因违反“18条红线”被免职。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6年5月23日 基层党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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