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经验
陕西留坝县考核结果为不称职须“退位”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6-01-31 11:51:34
近年来,陕西省留坝县充分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杠杆作用,始终把干部的工作实绩作为干部能上能下的先决条件,明确实绩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干部必须“退位让贤”。
该县出台了《关于凭实绩用干部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领导班子连续两年考核为差等次的,免去党政主要领导党内外职务,班子其他成员两年内不得提拔;干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定为差等次的,党政正职直接评定为不称职等次;领导干部所分管或主抓的工作,考核横向排位处于镇、部门、各县区末位的;在单位考核大会民主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的;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不满意得票率超过30%的;普通干部个人在单位考核大会民主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的。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6年1月29日 组织工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