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近日,湖北房县军店镇何家村村头的喇叭在村头响起,引得群众奔走相告。“又可以听到党的声音了!”85岁的老党员何良均听到广播后格外激动。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农村广播停播后,电视、网络取代了广播,走进千家万户。但白天农民大部分时间在田间劳作,总觉得还是少了点什么。村老党员杨义德得知这一情况后,专门到县委宣传部反映此事,第二天上午,县广电局就把喇叭挂在了村头。
这是房县推行基层老党员为群众“代言”活动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房县结合精神扶贫和“双十星”争创工作,在农村老党员、机关退休回乡老党员中开展为群众“代言”活动,及时收集民意、传达民声,在党群之间架起了一道沟通的“桥梁”。
房县从发挥农村老党员作用入手,充分借助基层党员在群众中口碑好、有威望的优势,在年初,把联系服务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期盼作为党员先进性承诺的重要内容,在党员大会上公开承诺,纳入“十星级”党员争创管理,让老党员在群众中收集意见和建议、期待和心声。
同时,房县对基层老党员设岗定责,根据老党员个性特点、个人特长等,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岗、民意联络岗、民情反馈岗。这些老党员领岗后,在所在地村或社区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列席村支部会议,并定期向村或社区支部汇报群众反映集中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村(社区)每月召开例会集中研究,对村级能够解决的,明确专人、明确责任、明确方案、明确时限,及时给予解决;对村级不能解决的,形成会议纪要,报请上级党委政府支持解决。
“老党员就是我们的‘民情特派员’”,何家村支部书记高顺介绍。对乡镇党委政府不能解决的事项,民情特派员可向县级有关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争取支持,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今年十月,该县县委明确,由县委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负责全县基层老党员的联络工作,建立“周一集中接待日”制度,对老党员来访反映的问题分类登记,每周二转交相关部门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例会,研究群众反映集中的矛盾和问题,真正让老党员反映的问题有“回音”,激发了基层老党员为民“代言”的积极性。
今年以来,该县5200余名党员,共收集民情民意10830余条,交办落实10266件,其它570余件正在落实中,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5年12月30日 基层党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