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经验
江苏兴化市“阳光评议”实绩防“乱为”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5-11-18 14:23:00
今年以来,江苏兴化市全面推行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阳光评议”,通过真评严惩防止领导干部“为官乱为”。
该市按照“示、述、议、访、评、诺、改”7个程序步骤,从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真评实考全市34个乡镇、86个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评议结果作为配班子用干部的重要参考,被评议对象“优秀”和“称职”比例低于2/3,或“不称职”比例超过1/3的,将对其采取相应组织措施。对实绩平平、群众反映一般的被评议对象发放《关爱提醒函》,进行诫勉谈话。制定出台《调整处置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个人政治品德不适宜任现职、不能勤勉履职尽责等6类25种不称职或不胜任具体情形,及时采取停职、免职、降职等调整处置措施;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5年11月18日 组织工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