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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经验
村务公开,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党的十七大以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成效显著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2-08-30 16:14:00

    每月8日,山东省昌乐县红河镇清泉村村民吴学起的手机上都会出现一条来自街道党务村务手机信息平台的短信,内容包括村集体收入使用、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等各种党务、村务公开信息。今年3月,昌乐县建立起统一的手机信息互动平台,每月定期将群众关心的党务村务公开内容编成手机短(彩)信,发送给各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联户代表等;同时群众可“点题”要求公开相应的内容。截至目前,该县11个镇(街、区)都建立了短信信息互动平台,收录党员、户代表等群体人员手机号码53217个,编发公开信息22万多条,收到反馈信息682条,解决群众各种热点、难点问题381件。

    

    党的十七大以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体系日益完善,组织载体逐步健全,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

    

    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组织载体日益健全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的十七大新修订的党章明确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定为我们党和国家必须坚持的政治制度之一。201010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了修订,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12个省(市)根据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了本省(市)的选举办法,8个省制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湖南等省制定了村务公开条例。一些省份还制定了村民代表会议规则、村务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单独或联合出台30多个政策性文件,重点解决村(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民主选举、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焦点问题。党和政府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不懈探索,98%的村制定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以宪法为依据、以村(居)委会组织法为基础、以政策措施和地方法规为支撑、以村规民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为补充的基层民主实践的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同时,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载体日益健全。农村实现了一村一党组织,有的地方还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把支部建在协会和村民小组。村民议事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建设普遍得到加强。目前农村59万多个村委会大都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85%的村建立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92%以上的村建立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组织。其他一些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发展,依法登记的专业合作社21.16万家,林区普遍建立林业合作组织、林业协会等。以党组织为核心、村级自治组织为主体、各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覆盖基层各个领域、条块结合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网络逐步形成。

    

    公开内容日渐丰富,保障机制逐步完善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陈府乡荣马坊村在2009年换届时,全村集体负债20多万元,村内道路年久失修,农田水利、村内水电等设施老化,严重影响了群众生产生活和村“两委”的凝聚力。新上任班子积极推行“村务大事村民公决”,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将村内主要街道全部修成水泥路,建成了新的村民活动中心,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目前,全国各地农村普遍开展了8轮以上的村委会选举,98%以上的村委会依法实行直接选举,村民参选率达到95%,村委会成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国35%的村每年都召开村民会议,57%的村每年都召开1次以上村民代表会议,一些地方创造了“村务大事村民公决”、农村“民主日”等办法,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村民群众关注的新热点纳入到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的范围。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随着社会生活和公共需求的发展而逐渐充实,基本实现了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哪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就延伸到哪里。各地农村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不断深化。全国95%的村实现村务公开,村务公开规范达标村占60%94%以上的县制订村务公开目录,91%的村建立村务公开栏。全国每年约有170万名村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对23万多名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村民评议村干部200多万人次。

    

    2009年,各级财政对村级组织的补助总额达189.51亿元,村均3.14万元。普遍实行“村财乡管”,村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逐年增加,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全国乡镇机构改革逐步推开,截至201111月,正在进行和已经完成改革的乡镇占全国乡镇总数的98%,其中24个省份已经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管理层级进一步精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村民自治组织行政化的问题有所解决。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指导逐步建立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进一步增强了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村民自治组织植根基层、贯通社会、联系群众的特点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促进了在农村实现协调社会利益、增加社会福祉、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健全社会管理格局的目标。

    

    以农民群众需要为动力,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

    

    2011年初,浙江省绍兴市镜湖新区东浦镇湖口村农民陈增轩开心得合不拢嘴,他成为绍兴第一个直接拿到征地补偿款的农民:“以前征地补偿款都是村干部发,每个人该拿多少都不清楚,担心会被截留。现在好了,政府通过存单形式直接发放,使我们能清楚地了解该得多少钱,我们感到很放心,这下可以安心过年了!”

    

    为从源头上杜绝征地补偿款截留、挪用等现象,确保征地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绍兴市率先开展“征地补偿款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试点。128日下午,试点项目所涉两个村共269名被征地农民领取了征地补偿款存单,共计242.1万元,直付率达100%;同时,需依法直付给所涉村的征地补偿款部分计1152.626万元也同步支付到位。截至今年初,试点工作已完成,1394.26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支付到位。

    

    各地坚持把村民自治与农民需求有机结合,充分保障了“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据初步统计,2008年至2011年各级财政对村级一事一议各类资金投入达到775亿元,完成一事一议建设项目63万个,受益农民达到5.3亿人。各地以村民广泛参与的民主方式有效保障林改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国确权集体林地 26 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 95%;发证面积 22.65亿亩,占确权林地总面积的87%,发放林权证9785万本,837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共涉及我国农村约5.6亿人。2009年至2011年开展“难点村”治理,排查出的13007个“难点村”基本得到治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得到完善和落实,“难点村”落后面貌得到改变。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日期:20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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