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教育
关于上报远程教育设备运行情况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0-05-10 00:00:00
关于上报远程教育设备运行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开发区工委:
为切实有效地做好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市远程办要求对远程教育运行情况进行登记。请将站点的有关照片、报表于5月18日前报送至县委组织部电教中心。要求:1、站点四项制度牌子的全景照片;2、设备存放的地点照片;3、管理员照片,以上照片各报送一张(宽度为600像素,高度450像素);4、站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统表。
请各乡镇远程教育管理员按要求,于5月18日前通过电子信箱或QQ群报县远程办。
附件:远程教育站点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表
中共东海县委组织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