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切实解决流动党员教育难见效、管理难到位、作用难发挥等问题,使流动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管理、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对全县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调研,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体系。
一、我县流动党员管理的现状
截止目前,我县在外共有流动党员1039名,全部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和流动党员小读本,约占全县党员总数的2.4%。其中,妇女党员71名,占全部外出党员的6. 83%。接收流入党员11人,本市3名,本省跨市5名,外省3名。我县外出流动党员主要呈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外出流动党员以中青年为主。其中35岁以下的379名,占外出党员总数的36.4%,36至45岁的219名,占外出党员的21.1%;二是文化素质较高。其中高中文化程度977名,占外出党员总数的94%,大专以上的62名,占外出党员总数的6%;三是流动时间较长。外出6个月以内的仅336名,占外出党员总数的32.3%,外出一年以上的602人,占外出党员总数的57.9%;四是组织生活较为正常。我县在外出流动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成立了70个流动党员党支部,目前基本正常运展,通过集体维权、困难帮扶等活动,增强了流动党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组织生活正常参加的628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60.4%,多数参加组织生活的305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29.3%,很少参加组织生活的93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9.9%,从未参加组织生活的13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1.3%。五是流出地集中在外省,尤其是浙江、上海为主。在外出流动党员中,市内流动仅70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6.74%;本省跨市272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26.18%;外省697人,占流动党员总数的67.08%。外出流动党员占据了我县农村青壮年的主力,且文化层次、思想观念、综合素质明显高于留守在农村的其他人群,这对我县的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的劳动力支撑、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均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我县流动党员管理的做法
(一)健全组织,强化管理责任
一是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党组织。对同乡镇党委或村支部党员外出半年以上、有固定地点、集体外出人数在3人及其以上的,及时建立党支部和党小组。并确立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的同志任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我们相继在天津、温州、宁波、南京、苏州等地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70多个,党小组123个,使外出流动党员拥有自己的家。各流动党员党支部在组织流动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的同时,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带头作用,带领流动党员在工作地认真工作,提出了“企业发展我发展,树立党员好形象”的要求,打响了东海流动党员的品牌。同时当出现劳资纠纷时,流动党员党支部及时介入,安抚工人情绪,化解矛盾,与资方积极协调,据理力争,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成为外出务工人员的保护者和领导者,也较好地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加大对流动党员的组织领导。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明确流动党员管理目标任务、职责、考核内容,明确乡(镇)、村(居委)党委(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的良好局面。县委成立“流动党员协调管理领导小组”,各乡镇党委成立流动党员(临时)党支部,负责对外出(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县委组织部经常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此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坚持分类指导,完善管理制度
流动党员流动性比较强,我们每年都对流动党员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更新流动党员信息库。根据外出流动党员的构成和流动方式、流动时间的不同,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出台制度,规范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管理的暂行规定》,规范流动党员管理。同时,把做好外出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发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建立“四双”模式规范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及时有效地把流动人员中的优秀分子纳入组织视野,培养发展入党,建立和畅通了进城务工人员发展党员渠道。并及时把务工人员中发展的党员纳入流动党员管理体系。二是严格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对于外出六个月以上或长期外出但暂无法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确定各基层党委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负责,由人秘科长或组织委员专管,颁证中严格把握是不是应颁证的界限,做好登记造册,并利用春节做好流动党员的颁证、验证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流动党员联系制度。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确定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村党员干部作为他们的联络员,每人联系1至5名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与流动党员进行联络与沟通,协助党组织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他们的外出表现并如实向党组织报告。四是建立关爱流动党员制度。推行“一季一访”、“一节一问候”、“一年一会”等制度。即党组织每季度至少要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一次;重大节日,党组织要打电话、发信息,送去组织的问候和关怀;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外出流动党员座谈会,与党员交心谈心,交换思想和收获。加强与外来党员的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身在异乡同样能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三)成立服务中心,加强咨询服务
我县通过财政安排、党费留存、行政支持等多种方式,认真落实流动党员管理和活动经费,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和场所问题。流动党员管理和活动经费由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对上一年流动党员党组织的实际数量和已纳入管理的流动党员数审核后,纳入县财政预算,确保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场)、机关单位全部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并向社会布,落实专人接听记录,提供24小时全天候咨询服务。我县346个新农村服务中心即将全面建成,内设电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综合设施齐全、面貌全新的农村党员服务中心也将随之全部投入使用,为流动党员提供关系接转、就业培训、维权服务及土地流转、代收代种、留守儿童、老人托管等全方位服务。在服务中心成立流动党员接待室,明确专人做好党建政策解释工作。特别是在有关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培训”、“外出报告登记”、“定期思想汇报”、“定期谈心”、“参加集中教育培训”等多项制度的解释工作中,电话接听人、现场接待人专门制定了解释提纲,确保政策解释准确、透彻、到位。截止目前,累计接受流动党员电话、现场咨询服务达920余次,办理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727次,出具党员证明信142份。
(四)主动靠前扶持,促进返乡创业
在做好为流动党员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我县从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层面统筹考虑,在农村开展以“个人亮出身份,家庭挂出标牌,接受群众监督,发挥表率作用”为内容的“亮身出牌”活动,积极引导流动党员为家乡创办一个项目、吸引一笔资金、引进一项技术、提供一条信息,带富一批群众、奉献一次爱心。同时,将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与推进无职党员“设岗强责”、落实党员承诺制工作相结合,开展 “亮身份、领岗位、作承诺、树旗帜”活动,引导1000多名流动党员在亮出党员身份的同时,积极认领致富信息岗、宣传推介岗等200多个义务岗位,并向党组织和群众公开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为返乡创业党员提供经营场所、协调创业资金、企业管理咨询等急需服务。积极开展“双扶双带、发展富民”活动,通过对党员的资金、技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流动党员创业给予贷款贴息,帮助返乡创业党员提高发展能力,成为带头致富、带民致富的先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鼓励流动员返乡参与农业生产,合理流转土地,在自愿的基础上,优先将土地向有思想、会技术、懂文化、善经营的返乡党员手中集中,适时成立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使党员成为新型农业生产的带头人。
(五)加强教育管理,服务流入党员
对流入我县的11名流动党员做到心中有数,及时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把流入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其常驻地党组织进行统一管理,并上报党工委及组织部门登记备案。切实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流入党员所在党支部的领导亲自过问,关心外来流动党员的各项工作,为他们的就业、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我县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和村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满足于在面上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忽视对流动党员的跟踪教育管理,工作不扎实,浮在表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应付思想;二是少数农村流动党员素质不高,党员身份意识不强,不能及时与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到流入地不能主动亮明身份,接受当地党组织管理。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组织部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总结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大胆探索,创新思路,狠抓落实,使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三、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建议
1、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党员服务中心(站、点)为载体,统筹城乡资源,更好地为流动党员就业创业提供服务。一是统一城乡党员服务中心标识,加大党员服务中心场所建设力度,明确流动党员工作职责,明确服务流动党员工作事项、流程,明确具有党建工作经验、熟悉农村政策的工作人员,提高为流动党员服务水平,使广大流动党员想找能找到、找到能帮忙、帮忙能成功,增强党员服务中心在流动党员心中的份量。二是坚持以服务中心(站、点)为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介绍、留守家人服务、办理外出务工证件等服务。积极引导、组织流动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党员回乡二次创业。依托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整合公安、劳动、工商、计生、教育、司法等部门的资源,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优势,统筹发挥党组织资源、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信息资源、网络资源等作用,着力强化就业、培训和维权三大功能,在人力资源市场、律师事务所、职业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开设流动党员专门服务窗口,开辟流动党员绿色通道,为流动党员优先提供就业、培训和维权服务。通过增强党员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帮助流动党员融入城市生活,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调动他们亮明身份、发挥作用的积极性。
2、构建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调动城乡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落实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管理责任,完善流动党员双向共管机制。一是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体系。按照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为辅、双向互动、共同管理的原则,完善流动党员双重管理办法,实现从单向被动管理向双向互动管理转变。建立组织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由跟踪式管理向网络化管理转变。扎实推进党员服务中心、“红旗驿站”等服务载体建设,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党员服务体系,拓展城市党组织服务功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实现由单纯注重管理转变为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继续推进以“服务团+支部”的模式建立外出务工流动党支部工作,定期组织“农民工服务团”赴农民工外出务工集中地,为外出务工党员群众开展服务,建立健全农村流动党员服务体系。二是建立城乡结对共建机制。一般来说,流入地多是经济发达地区,流出地多为欠发达地区。流出地应与流入地加强联系,提高对话层次,形成资源互补,利益共享,发达地区主动向输出大量劳动力的欠发达地区进行适当帮扶,保证源源不断地得到劳动力支持,而欠发达地区也从中得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帮扶,实现互补、双赢的局面。
3、建立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夯实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信息基础。一是加强流动党员基础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即时联系机制。一方面通过流出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变化实时进行登记、发证、建账,建立基本信息库;另一方面通过基层公安户籍部门,对流动人员的政治面貌进行登记,并建立起公安户籍部门与组织部门的定期反馈制度,及时更新流动党员的变化信息。同时,由中组部将各地建立的流动党员基本信息库进行集成,升级为网络版,形成覆盖全国的流动党员信息化系统,全国组织部门之间,通过系统网络进行即时沟通联系,做到党员走到哪里,其信息变化就更新到哪里,确保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情况清楚。二是建立党员一体化网络管理平台,在组织关系接转、活动证发放、党费缴纳、提示告知服务等方面实行党务工作网络化管理,通过网上平台实现系统党组织之间的互动沟通,使党员无障碍流动和接收。同时,平台可开展网上党校及其教育活动,实施柔性教育方式。所有的管理网络连接并网,形成纵横结合的一体化管理平台,设置不同级别的管理权限,方便各级组织部门。
(组织员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