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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加林:加强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探究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10 09:04:36

《公务员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因此做好平时考核对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实际操作中,重视年度考核忽视平时考核的问题往往普遍存在,因此分析存在原因,发挥平时考核激励引导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一、忽视平时考核的原因。

一是思想不重视。平时考核的相关材料并不进入个人档案,且平时考核也没有真正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先表彰等直接挂钩,造成有些单位习惯性地认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可有可无,忽视平时考核的重要性。

二是法规不明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虽然提到平时与定期相结合,但并没有对平时考核作出明确要求,因此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把平时考核摆上工作日程。

三是程序有缺失。平时考核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随意性强,难以长期坚持下去。同时在考核标准上,没有具体的要素指标,导致平时考核往往流于形式。

    二、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科学设定考核内容。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标准要难易适中、宽严得当,要体现合理性与激励性。二是突出考核方法可操作性。推行平时记实制度,定期填写《平时考核评鉴手册》,每月汇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由分管领导对被考核人作出阶段性评价。三是建立平时考核备案登记制度。建立平时考核工作台帐、个人工作实绩档案,及时收集、整理、记载、汇总考核资料,按季度向考核主管部门报送平时考核情况,并予以备案登记。

2、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科学合理的运用平时考核结果是落实考核管理的根本,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职务晋升及评先表彰有机结合。一是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加大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分值和权重,确立平时考核在年终考核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与评先表彰、职务晋升挂钩。在评选先进、职务晋升时,优先考虑平时考核优秀的公务员。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成立平时考核领导小组,对平时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抽查,对忽视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其改正,并减少或取消本年度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对平时考核较差的公务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各项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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